最近小规模纳税人可谓是喜事连连啊!一起来看看吧!
一、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
日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以下免税。而3月23日,财政部税政司又再次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延长小规模3%减按1%优惠政策!
文件重点:
总结如下:
二、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45万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8、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这简讯内之资料为网络资料整理,本公司明确排除因便用和依据这些资料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图片源于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标签】 江门注册税务师 广东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江门会计师事务所 江门公司注册代办
【责任编辑】
微信咨询
咨询电话